最近“头腾大战”没有动静了,“头百大战“又硝烟四起。
4月26日,百度对外表示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今日头条(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)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,原因是今日头条大量窃取百度“TOP1“搜索产品结果。
百度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,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,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。除民事起诉外,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。
据悉,此案涉及的“TOP1”产品,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“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”搜索产品的简称。百度方面表示,近期其发现,在今日头条“头条搜索”服务的搜索结果中,存在大量盗用百度“TOP1产品”搜索结果的内容。
根据百度向法院出示的证据显示,在今日头条搜索 “螃蟹和西红柿吃会中毒吗”,首个搜索结果中的图片上打着百度LOGO水印;而搜索“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”,首条搜索结果中,嵌入了“抄自百度”的字眼。百度方面表示,这些是百度为防止TOP1搜索结果被抄袭预先打下的“防伪标记”。
对于百度发起的诉讼,今日头条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回应称,将积极应诉。
而当天下午,抖音宣称,因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,也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。并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,赔偿9000万元,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。抖音方面表示,百度未经抖音授权,在其开发运营的“简单搜索”APP中,在热榜板块设置了抖音专栏。当用户点击相关视频时,可以在“简单搜索”APP内直接实现“抖音”热播视频的播放。
抖音认为,百度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将“抖音”视频在其经营的“简单搜索”APP中进行展示并播放,这种行为已经对“抖音”的相关视频内容形成了实质性替代,严重攫取了抖音的经营成果,实现了百度“简单搜索”APP的短期迅速发展,恶性抢夺了本应该属于抖音的用户及平台流量。而这一行为,已经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,同时违反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扰乱了正当互联网市场经济秩序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实际上,今日头条和抖音的运营公司同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,而且抖音对百度提出的要求,和百度对今日头条提出的要求一模一样,这也使得两起诉讼变得耐人寻味。
截至发稿,记者在今日头条以及简单搜索中实测发现,上述涉及诉讼的内容均已经不存在。